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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問題,新主張 ──借「腹」生子新法催生   ‧張瓊方


「雖然只是少數人的行為,卻影響多數人的觀念,」國防醫學院人文社會系教授劉仲冬認為,無論「代理孕母法」最後是否通過,對社會已經造成影響。「代理孕母法」究竟是「時勢所趨」、「最人性」的法?還是「開倒車」的錯誤政策?


以代理孕母為題材的電視連續劇《姻緣花》,目前且播且等,如何收場端看代理孕母法是否通過。電視紅娘類綜藝節目《非常男女》以代理孕母為話題公開討論,有人要價千萬,願當代理孕母;有人說代理孕母要找不同膚色的人,才能確保孩子的血緣;有人則受連續劇劇情影響,擔心先生「不小心」會愛上代理孕母……。人工協助生殖中代理孕母一項乃「時勢所趨」,應以嚴謹立法的方式,儘快求其實現。如此一來,禁止多年的代理孕母,一時之間出現轉機。


究竟該不該讓代理孕母合法化?


二十多年前,台灣第一名試管嬰兒「張小弟」誕生後,衛生署開始研擬「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當時,「代理孕母」一項由於爭議過大、影響層面太廣,因而暫時保留。如今修法,舊事重提,法律界、醫界、學界、女性主義團體、兒童福利團體……,各有立場,爭議不斷。


「醫生治療不孕並非企圖扮演上帝,只是回應不孕夫婦的禱告而已。」中華民國不孕症暨生殖分泌醫學會榮譽理事長曾啟瑞掛在辦公室牆上的座右銘如是說。「不孕是一種病,」曾啟瑞認為,這種疾病不光是自身的問題,還會影響家庭、造成社會問題,應該要設法解決。現代人不孕的比例越來越高,根據前兩年美國醫界調查,每七對夫妻就有一對不孕。台灣的情況也好不了多少,曾啟瑞估計,國內大約九至十對夫妻就有一對不孕。依台灣有偶育齡人口推算,約有三、四十萬人受不孕之苦。衛生署依每年出生率推估,台灣每年增加三、四萬對不孕夫妻。


曾啟瑞指出,現代婦女晚婚,生殖系統發生疾病的機率提高。但如今透過人工生殖科技如:人工受精、試管嬰兒、顯微受精術……等等,解決了不少不孕問題。即使夫妻一方沒有精子或卵子,也可以仰賴別人「捐贈」。唯獨子宮缺損的婦女,因缺乏孕育胎兒的「場所」,始終無「法」可施。


據國外估計,先天子宮發育不全但仍保有健全卵巢的婦女,約五千到一萬名中就有一人,而因病切除子宮、子宮沒有功能的人數更多。在人造子宮成功以前,唯有找「代理孕母」借腹生子,才可能有一線「生」機。


代理孕母究竟是更人性還是泯滅人性、踐踏人性呢?端看從什麼角度去看。試管嬰兒技術讓代理孕母無須與委託人做身體上的直接接觸,然而這種「只要小孩不要性」、似更合乎「人性」、「道德規範」的人工方式,也正是許多人的疑慮所在。


兩難的抉擇


能不能?該不該?代理孕母議題牽涉了法律、道德、人倫、醫學、社會……等各個範疇。「我相信人性很難改革,只有靠法律規範,」沈富雄認為,只有將「遊戲規則」訂好,讓人難以犯規,才是救贖之道,代理孕母一事亦同。「條件可以嚴格,但要留一線生機讓人走,」曾啟瑞指出,現代科技讓子宮缺陷者有機會擁有自己的小孩,豈能不給他們機會?劉仲冬則認為,「姊妹情深」的幫助,外人很難反對,但要開放立法卻值得三思。


「我們同情不孕,但不能站在個人的立場來考慮,必須要兼顧社會秩序、倫理,」王作仁認為,此事要從長計議。代理孕母一事,幾乎在每一點上,正反雙方都有言之成理的論點,包括該不該立法在內。事實上,許多人都相信立法不困難,真正的難題是執行和管理。至於道德爭議、情感問題,更不是規範、法條所能顧全的。


或許,無論立不立法,這終將是個「見仁見智」的個人選擇,而這樣因現代科技「人定勝天」所「解決」並「製造」的新問題,如:複製人、冷凍人……,還將不斷地迫使人類尋求更寬廣而精確的社會規範,將「演化」推至一個又一個的高峰,永遠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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